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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阳学院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 教师教学综合评价工作安排的通知

日期:2025-06-04 点击:

关于开展安阳学院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

教师教学综合评价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安阳学院《安阳学院教师教学综合评价工作细则》文件精神,学校成立安阳学院2024-2025学年教师教学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教师教学综合评价工作由校长负责,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组织实施。采取四位一体的综合评价方式,由学生评价、督导评价、二级学院(部)领导评价、同行教师评价组成。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生评价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负责组织在校生进行学生评教。评教采取网上评教的方式,学生认真填写《安阳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用表)》,根据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客观、公正地对任课教师进行评价,将于20256月9日-6月20日(第16-17周)组织完成本学期期末学生评教。

二、督导评价

教学督导根据对任课教师的听课情况给出成绩,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对听课成绩进行汇总,最后得出教师的督导评价成绩。

三、二级学院(部)领导评价

二级学院(部)在学期末组织领导评价,二级学院(部)领导要以教学工作为主要依据,按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结合本单位教学工作具体情况,自行制定领导评价细则,并将具体细则上报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备案。领导评价成绩各等级比例要求:优秀30%(95-90分)、良好50%(89-80分)、中等20%(79分以下)四舍五入。

二级学院(部)领导评价工作办法、评议成绩(附表1)2025年6月23日前上报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提交纸质版需领导签字。

四、教师同行评价

教师同行评议采取网上评价的方式,教师登“春来教”开展评价。二级学院(部)教师以教学工作为主要依据根据同行评议指标对所在单位同行进行打分,原则上实行同教研室互评,请各二级学院(部)向教师强调,互评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客观、公平、公正地评价。同行评价成绩各等级比例要求:优秀30%(95-90分)、良好50%(89-80分)、中等20%(80分以下)四舍五入。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将组织各二级学院(部)于2025年6月16日-6月20日(第17周)完成教师同行评价。

五、综合评价

教师教学综合评价成绩由学生评价、督导评价、二级学(部)领导评价和教师同行评价四部组成,按照相应的权重,计算出教师的综合评价成绩。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根据教师的综合评价结果,按二级学院(部)统计,由高到低排序,结果在本学期期末进行公布。

六、纪律

学校教师教学综合评价过程由纪委监督实施。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