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医保是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基础。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是全民医保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医疗保障体系、保障大学生就医权益、提高大学生健康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现将大学生医疗保障有关事项解读如下:
1.大学生应在学校所在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国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3〕15号)和属地医保部门相关要求,在新乡市就读期间,原则上应通过学校参加新乡市基本医疗保险。
2.参保方式
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按照缴费通知自行线上缴费。
特别提示:
(1)资助参保救助对象、残疾人等特殊身份的学生,可以在身份认定地参保。
(2)在新乡市参保缴费后,就不再需要在生源地缴费,否则将重复参保,不能同时享受报销待遇。
3.缴费标准及待遇享受期
每年度参保缴费标准以新乡市医保部门公布为准。待遇享受时间为每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4.在学校所在地参保的优势
(1)待遇享受方便快捷
1.在校医务室、属地社区服务中心就诊可按照相关政策直接报销。
2.在新乡市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办理备案手续,出院时直接联网结算报销,更加便捷的享受新乡市医疗资源和报销待遇。
(2)不在校期间住院就医享受同等待遇
寒暑假和实习期间异地住院享受同等报销待遇,不会降低报销比例,且报销流程简单,资金拨付快速,最大限度保障在校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医保权益。
(3)全年、全方位提供医保服务工作
医保办公室全年为在校参保学生提供医保政策咨询、异地就医备案审批等服务。
注:相关政策以新乡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