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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战工作对象

日期:2025-03-06 点击:

1.民主党派;

2.党外知识分子,特别是党外代表人物;

3.政府参事、文史馆馆员;

4.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5.台湾民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及其大陆的亲属和归侨;

6.近期出国留学和学成归来的学者;

7.少数民族代表人士;

8.名人遗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