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中专学生门诊重症慢性病病种及待遇:门诊慢性病为35种,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80%,实行定点治疗、月限额封顶管理。
(三)大中专学生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保障病种:重特大疾病住院病种33种、填表申请,登记备案,省内定点就医,不设起付标准,按比例报销,县级80%,市级70%,省级65%。
(四)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7种,填表申请,登记备案,每年复审,定点就医,不设起付标准,按比例报销,终末期肾病(血液透析、腹膜透析)比例为85%,其余门诊病种为80%。
(五)门诊统筹待遇: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定点扩展至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在县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按次设定,每次50元,一天(自然日)内在同一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多次就诊的负担一次起付标准,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在市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为40%,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50%,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0%,报销额度为400元。2025年起,将参保居民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相关医疗费入纳入门诊保障,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五、大中专学生大病保险医疗待遇
辖区内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自动获取大病保险资格,不需单独缴费。大中专生患病花费较高的,在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1万元以上的部分,可以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大病保险按以下标准给予报销:1.1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报销60%;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70%;一年最高可报销到40万元。
六、医保报销相关问题
在校参保学生医保报销主要包括住院费用报销和门诊费用报销。报销政策由我校医保办公室根据新乡市医保中心发布的最新政策制定并执行。
(一)报销对象和范围:
1、住院报销和门诊报销仅限通过学校在新乡市参保的学生。
2、我校医务室是在校参保学生和教职工门诊报销定点医疗机构。
3、所有报销只报销参保年度内费用。
(二)住院费用报销流程:
新乡市住院:学生如在一站式结算的医保定点医院住院,产生的费用可在出院时直接结算;
新乡市外转诊住院:参保学生因病情需转往新乡市外市级及以上医院住院就医的,原则上应选择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定点医院,经新乡市具有转诊转院资格的定点医院开具转诊转院手续后,联系市医保中心备案后开具电子转诊,实现异地联网直接结算。
异地急诊、其它住院或未备案住院:凡在新乡各高校参保的大专以上学生,在异地就医住院时,无需备案且不降低报销比例。
意外伤害住院:参保学生发生的无第三方责任人的意外伤害需住院治疗的,应及时联系我校医保办公室,填写《新乡市基本医疗保险大中专学生外伤病人调查表》和《意外伤害无第三方责任个人承诺》,在定点医疗机构按相关程序办理住院手续,按政策规定进行报销。
(三)校医务室门诊费用报销
校医务室只执行通过学校在新乡市参保学生的医保门诊报销政策,当年参保的学生可在校医务室就诊时按比例即时报销。2026年门诊报销政策范围内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60%,一个待遇享受期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400元。参保学生来校医务室就诊时,请主动向医护人员说明是否在校参保,交费时刷脸支付、出示自己的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即可使用。
1、医保电子凭证申领
支付宝首页搜索“医保电子凭证”,选择参保地,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激活方可就医时使用。
如电子医疗凭证显示的是未参保状态/生源地参保,导致这种情况的原因是河南省医保数据信息还未实时更新,参保学生可在就诊时携带河南省内社会保障卡进行门诊医保待遇享受。
2、社会保障卡申领
(1)在校参保学生已在河南省内其它地市申领过社会保障卡(以下称“社保卡”)且卡状态为正常的,可在定点医疗机构(校医务室)正常读卡使用。
(2)在校参保学生未在河南省内申领过社保卡的,可通过“新乡智慧人社”、“河南社会保障卡”微信公众号或“河南社会保障卡”支付宝生活号、“河南人社”APP、河南政务服务网进行线上申领,实现足不出户,邮寄到手。
参保地信息选择我校所在社区。
注:此政策仅做参考,如有变动,将以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新政策为准。
安阳学院(原阳校区)医保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