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综合改革,构建创新引领、实践驱动、示范辐射的高质量教育教学体系,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安阳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以下简称“校级教改项目”)立项申报与结项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工作
(一)项目设置
2025年校级教改项目包括本科高等教育类、思政课类、就业创业类三个大类。其中,本科高等教育类似立项总数为30项左右,含重点项目10项左右;思政课类和就业创业类项目各拟立项5项左右,其中重点项目分别不超过2项。
(二)申报条件
1.重点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一般项目主持人应以具有一定教学经验的中青年教师为主,且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提倡依托研究机构或学术团队申报项目。
2.项目组规模适度、梯队合理,原则上人数不超过7人(含主持人)。
3.此次申报,每人限主持1项、参与1项或参与2项项目申报。
4.已获立项的相关项目不得以雷同内容重复申报。
5.支持和鼓励多单位联合交叉申报,促进各单位间的交流与合作。联合申请的项目需明确所属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6.近3年无教学事故发生。
(三)申报选题
项目选题原则上应在《申报指南》范围内。《申报指南》条项均为选题内容的大方向,不是具体项目名称。申请者不应直接使用《申报指南》中的某一条项作为具体的研究题目,应参考《申报指南》,确定具体申报项目名称。
(四)立项程序
1.单位推荐。各单位根据《安阳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择优推荐,超过一个的推荐项目应排序申报。两个及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由主持人所在单位申报。
2.专家评审。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遴选。
3.网上公示。教务处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对教改拟立项项目进行网上公示,接受全校监督。
4.立项公布。拟立项的教改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正式发文公布。
(五)工作要求
1.所有项目申报人员应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社会责任感;注重诚信,近5 年内没有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一律撤销,项目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或参与校级及以上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
2.此次获批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执行周期为2年。
二、结项工作
(一)结项原则
结项工作本着“实事求是、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保证科学性、严肃性和规范性。通过结项,落实项目管理计划。
实现课题研究目标,对项目研究成果进行科学和客观评价,明确成果水平与推广价值,同时总结经验,提出进一步完善意见和建议,促进成果的广泛应用和交流推广。
(二)结项范围
《安阳学院关于公布2023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安院发〔2023〕302号)确定的校级教改项目。
不符合结项条件或因故不能如期结项的项目,可由项目主持人填写《安阳学院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延期结项审批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批。
(三)结项条件
结项工作须严格依据《安阳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并突出如下重点:
1.校级重点项目:以第一署名在正式学术刊物发表2篇(含)以上论文,其中应有1 篇为第一作者;或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或提交研究报告(一万字以上,重复率不超过20%)并有一篇在正式学术刊物发表的论文(应为第一作者)。
2.校级一般项目:以第一署名在正式学术刊物发表1篇(含)以上论文;或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或提交研究报告(一万字以上,重复率不超过25%)。
(四)结项管理
1.教务处成立项目结项评审专家组,评审鉴定所有项目。
2.对结题验收不通过的项目,可暂缓结题,待项目组根据专家组的验收意见,完善相应材料后再次申请结题。
3.结项项目的名称、项目组成员及完成单位原则上不允许变更。确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已发生变更的,由项目主持人填写《安阳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3),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批。
4.在校级教改项目基础上获得省教育厅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以上级别项目立项的,视同校级教改项目结题。
三、材料报送
(一)立项材料
项目申请人需填写《安阳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请书》(附件4,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各单位经组织遴选推荐,填写《2025年安阳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5,以下简称《汇总表》)。
须报送的纸质材料:
1.《项目申请书》《汇总表》。
2.相关性证明材料:立项申请书中提到的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5年来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包括与项目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及论著复印件。
3.《项目申请书》及证明材料以“2025年立项申请书/立项证明材料_项目牵头单位名称_项目主持人姓名”格式命名后形成2份PDF文件(例如:2025年立项申请书/立项证明材料_马克思主义学院_张三.pdf,签章不能缺),提交给本单位负责人(或指定人员)。
4.本单位负责人汇总本单位所有项目的立项申请材料,并填写《安阳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5,加盖单位公章后形成PDF版电子文档)。
(二)结项材料
1.项目主持人应认真撰写结项报告并填写《安阳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申请书》(附件6,以下简称《结项申请书》,其中签章不能有遗漏)。
2.相关证明材料应形成一个PDF版电子文档(须有目录)。
3.须报送的纸质材料:
《结项申请书》、结项报告、相关支撑材料,命名及顺序如下:
以“结项申请书/结项报告/结项证明材料_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名称_项目主持人姓名_项目名称”格式命名(例如:结项申请书/结项报告/结项证明材料_马克思主义学院_张三_课题名称),提交给本单位负责人(或指定人员)。
本单位负责人汇总本单位所有项目的结项申请材料,并填写《安阳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申报汇总表》(附件7,加盖单位公章后形成PDF版电子文档)。
(三)时间要求
立项材料报送时间:2025年12月15日(含);
结项材料报送时间:2025年12月25日(含)。
各单位务于材料报送截止日期前将本单位立项和结项材料(纸质版基于电子文档打印装订,立项材料一式三份,结项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材料顺序与汇总表中顺序保持一致),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教务处邮箱:ayxyyyxqjwc@163.com。
联系人:许梦珂 0373-6332077
地 址:图书馆711室
附件:1.2025年安阳学院校级教改项目立项指南
2.安阳学院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延期结项审批表
3.安阳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4.安阳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
5.安阳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
6.安阳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申请书
7.安阳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申报汇总表
安阳学院
2025年11月24日
校级教改立项与结项附件1-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