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新乡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认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7-07  浏览量:

一、成果范围

(一)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著作(必须以2024年第1版第1次印刷为准),公开期刊上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类文章,人民网、新华网、“学习强国”平台、光明网、大河网、映象网等新闻网站理论频道刊发的理论文章,地市级以上报纸发表的理论文章,县级(含县级)以上领导机关采用的价值较高的调研报告,获2024年度新乡市社科联调研课题结项一等奖的成果。

(二)我市(含驻新单位)社会科学工作者和实际工作部门同志有关社会科学的成果,凡具备参评条件的均可参评(外市人员不能参评),与市外人员合作的著作或者文章,由外市作者担任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的不能参评。在港澳台和境外出版、发表的成果不能参评。

(三)参评成果类型:专著、翻译论著、古籍整理、教科书、工具书、普及读物、考古发掘报告、论文、调研报告、社科重点调研课题等。在境内用外文出版、发表的成果,论文需报全文的中文译文,著作需报1万字以上重要观点摘要中文译文。

(四)参评成果署名:著作类成果每项最多可署名7人,必须是主编、副主编及前言或者后记中注明的主要撰稿人。期刊、报纸、调研报告类成果每项最多可署名5人,须以成果原件上的署名为准。

已参评往届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其新版本不再参评;已获其他市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参评;论文集、新闻报道、文艺创作成果不参评;未正式发表的社科规划项目成果不参评;作者个人汇编以往公开发表文章出版的著作,按论文集对待,不能参评。

二、参评成果条件

(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着力提升社科研究原创能力,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不断推动我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在新时代展现新作为,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市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二)申报成果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体现主体性、原创性、前沿性,兼具专业性和可读性,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意义重大;符合学术规范,学风严谨、文风朴实。

(三)基础理论研究方面的成果,应在本研究领域有所创新;应用研究方面的成果,应对研究解决我省、我市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有所创见,特别是对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决策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古籍整理应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在文献考订上有所发现;教科书、工具书应吸收和反映学术界最新的研究成果,对教学或科研有重要参考价值;普及读物应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和可读性,为广大读者所喜闻乐见;翻译论著不仅要看其译文质量、出版后的效果,还要看其对学科建设的意义。

被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采用的调研报告,要有采用机关的证明或市厅级领导批示(采用证明需采纳机关单独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落款时间为2024年度),详细说明采用后发挥的实际作用及获得的经济、社会效益等情况。

为体现哲学社会科学服务实践、服务发展的重要功能,引导全市社科工作者关注新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促使社科研究更好地与实践相结合,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参考,推动社会科学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在本年度新乡市社科优秀成果认定工作中,将更加注重导向作用,对新乡经济社会发展有推动作用的成果予以倾斜。

三、初评和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要组织对申报的成果进行初评后集体推荐申报。按照“谁推荐 谁负责”的原则,初评单位应详细审阅原作,确保申报成果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确保申报成果无学术剽窃和著作版权违规等问题,严格按照申报条件推选出参评成果。

(二)每位作者只能申报1项;集体项目、不是第一作者的,可另报1项。集体项目的申报及署名排序,应得到主要作者的同意(申报时请提供第一作者同意的书面证明)。不是以第一作者申报的,以其他主编或者副主编申报的,必须提供第一作者自愿放弃申报的书面证明。除第一作者外,须在“主要参加者”栏中按顺序填写其他作者(须以成果原件上的署名为准)。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申报受理时间:拟定2025年7月21--23日,逾期不再受理。每项申报成果须单独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张贴个人申报表。档案袋内需提供:1.著作、调研报告、期刊发表的文章原件、电子版各1份(不是以第一作者申报的还需提供第一作者自愿放弃申报的书面证明),成果原件不退还,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交复印件(需单位科研部门盖章);2.个人申报表1份;3.其他证明材料(采纳证明、领导批示、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单位申报时需提供:1.单位汇总简表1份(盖章);2.个人申报表和单位汇总简表电子文档(汇总表需为Excel版本);3.申报成果的电子版。

四、联系方式

受理地点在市社科联1215房间,地址:市人民路1号(人民公园北门社保综合办公楼)。详情请咨询3056207、3056208。

转载自微信公众号: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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