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保证我校师生的学习环境和工作环境,维护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根据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外来来访人员进入校园应提前与被访对象联系,由被访对象通知门卫值班人员。
三、校外来访人员应主动出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护照、军官证等)并如实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得到门卫值班人员许可,方可入内。
四、校外人员无正当理由、不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不出示证件及不登记的。门卫值班人员不得让其进入校园。强行进入的,应立即报警,以防止意外发生。
五、原则上外来车辆禁止入内,特殊情况被访对象应以前告知门卫值班人员,有门卫值班人员安排行驶路线及停放地点。
六、门卫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如因管理不到位而造成损害的,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