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责任
(一)学校公物属后勤保卫处统一管理,一经领取,使用或校方安排使用,临时借用都负有管理、保管维护责任。确立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损坏赔偿的原则。
(二)确立各班为班级公物管理第一责任人,直接使用领用者是公物保管的直接责任人。不准有人在桌椅、门窗、公共墙上乱贴、乱画、乱刻等不良行为。
(三)各院校及分院要对公物的完好性,安全性,数量负责。要求做好公物的日常保养和维护,发动本院校学生看管好院系的公共设施。发现有损坏和破坏公物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有义务向本院系及思政辅导员和主管部门举报。
二、报修程序
(一)教学楼内教学设备(桌椅、门窗、锁、灯、插座、插销、黑板等)出现损坏情况,由后勤保卫处维修科负责维修。
(二)需维修的学校必须由教学秘书填写维修单,并说明维修理由和损坏原因。后勤保卫处派人查看和维修。如出现人为损坏,使用不当的由当事人交纳成本费。(责任不清的,由所在班级学生和辅导员共同承担)。
三、违规处理
(一)各学院勤工助理要对本班损坏的公物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修。
(二)凡在桌椅、门窗、公共墙上乱贴、乱画、乱刻,故意损坏公用设施者一经发现将给予纪律处分和赔偿损坏物品物价的1-5倍赔偿。对经常损坏,数量较多,管理较差班级将在全校书面通报批评。
(三)班级桌椅丢失按照采购价格进行赔偿。
四、每学期对各学院配置的桌、椅等设施统一进行维修。
五、教室安全用电、白板、讲桌及讲台可随时报修。
六、各学院报修项目后,如出现三次报修都未进行修缮,又未向报修人员说明原因的,各学院可向后勤保卫处进行投诉,投诉电话:0373-6332007